1938年春,在中共地下黨的英明領導下,開灤趙各莊礦因“牌子房事件”,首先發起了罷工,隨后迅速漫延到開灤唐家莊礦和整個開灤礦區。
在這次開灤五礦(趙各莊礦、唐家莊礦、林西礦、馬家溝礦和唐山礦)同盟大罷工中,灤縣于家莊村(該村現歸屬唐山市開平區管轄)村民于志云,此時早已在開灤唐家莊礦上班,并加入了“工黨”。在罷工中,被礦工選為代表。
于志云在巡查中,為執行礦工罷工委員會決議,維護礦工利益,與查工(即班組長或工段長)XXX發生了矛盾,卻被日偽時期的開灤警察所唐家莊礦分所立了案,記入了歷史。
經查證,該案立案時簽發了,“發日街臂章斗項的文書”。
文書上寫道:“今日兩點(指下午),東礦(指趙各莊、唐家莊和林西三個礦區)發生工潮(指1938年開灤五礦同盟大罷工)以來,迄至四點半時分,查工XXX催XXX上班,到小路鐵道南遇到了于志云、胞兄弟于志廣和于志會”,三弟兄全會武術,又都是礦工代表。他們都佩戴著礦工罷工委員會,發給的紅色臂章。于志云三兄弟據理制止查工XXX,催礦工上班“違犯工運”。然而,查工XXX卻站在日偽的立場上,維護敵人利益,不聽三弟兄的勸阻。漢奸查工XXX的行徑,引起于志云三弟兄和圍觀礦工的不滿,故在于志云三弟兄的帶領下,“乘勢行兇”,“群相毆打”查工XXX,“全身青紫,衣服破碎……”
從1937年至1939年,“敵偽檔案”宗卷第四頁,記錄的上述情況來看,于志云、于志廣、于志會弟兄三人,對敵斗爭的立場堅定,是在以實際行動維護礦工利益,認真執行中共地下黨人的決策和履行礦工代表的職責,所以才激怒了敵人,將于志云三弟兄“怒打查工”之事,按“政治案件”處理,予以嚴懲之……
可是,敵人的陰謀卻沒有得逞。在中共地下黨的周旋下,只留下了“文書”……至今卻成為我黨發動群眾、領導礦工,對敵進行英勇頑強斗爭的珍貴資料!